2019年2月,柳某因身体不适到医院就诊,被诊断为高血压、糖尿病、肾功能不全及其他老年慢性病待查。吴某得知柳某病情后向其介绍了自己代理的保健品,并为柳某写了一份服用保健品安排表,承诺一个周期就能见效。柳某累计从吴某处购买保健品6万余元。2019年5月份,柳某自觉病情加重,经医院诊断为尿毒症、心功能不全、肺水肿、肺部感染、呼吸衰竭、代谢性脑病、低钠血症。随后柳某将吴某诉至法院,法院查明,吴某曾多次询问柳某身体状况并推荐其按要求服用相关保健品。法院认为,吴某在明知产品不具有药理作用的情况下仍向柳某作虚假宣传,致使柳某误信后购买产品,判处吴某按3倍数额向柳某赔偿。
法官提醒:日常生活中,老年人因可能存在一些基础性疾病,往往更为关注自身健康,这也给不良商家和个人提供了牟利渠道。一些保健品打着“有病治病、无病健身”的旗号高价出售,不仅不能治病,反而贻误老年人治疗最佳时机。老年人及家属不要盲目跟风购买保健品,如购买,需特别注意产品批准文号信息和主要功效,并且不能影响老年人对自身基础疾病的正常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