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福首张碳汇价值损失补偿罚单 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来源:     作者:百灵环保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2-11-23    

近日,江西吉安市安福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处被告人周某春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王某安、李某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各处罚金8万元;当庭开出全县首张碳汇价值损失补偿罚单,责令被告人承担湿地松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赔偿费4320元、鉴定费1500元,并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据了解,2021年7月,周某春、王某安、李某生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民工砍伐某山场的湿地松林木578株,立木蓄积124.44立方米,采伐面积达到24亩。安福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春、王某安、李某生滥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

鉴于被告人周某春、王某安、李某生具有自首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安福县人民法院遂以滥伐伐林木罪,判决被告人周某春、王某安、李某生二年七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王某安、李某生缓刑三年,并各处罚金8万元。

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安福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春、王某安、李某生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预缴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赔偿费、鉴定费,遂责令被告人周某春、王某安、李某生承担湿地松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赔偿费用4320元、鉴定费用1500元,同时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安福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行碳汇价值损失补偿是对传统补种复绿修复模式的体制机制创新,也是安福县践行“两山”理念,促进“双碳”目标实现的有益探索。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曾林华 刘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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