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零陵区:非法排污者诉求法院依法驳回

来源:     作者:百灵环保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9-27    

2022年1月26日,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的唐某波,利用无牌洒水车从东安县偷运养猪粪水非法倾倒在零陵区黄田铺镇晓山河村竹头组废弃土坑内,对周边环境造成了影响。

唐某波的违法行为属于利用渗井、渗坑非法倾倒猪粪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此予以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唐某波处以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并移送永州市森林公安局零陵分局行政拘留5日。

唐某波对处罚决定不服,2022年7月8日向零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零陵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2年8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评析:1、被告(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2、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合法;

3、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适当。

2022年9月20日,零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1.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唐某波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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